不承认聊天记录证据怎么处理
一、不承认聊
天记录证据怎么处理
涉及法律诉讼过程中,倘若对方对某项聊天记录证据予以否定,我们有必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应对处理。
首要步骤便是确保聊天记录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以及它们之间真正存在着内在联系。
如此,若经证实这些聊天记录在经过验证后并未被篡改,并且与案情的实际情况保持密切联系,那么它们便具有极大的证据有效性。
针对此种情况,我们可以采取公证的手段来进一步巩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及公信力。
此外,还应充分利用其他形式的证据,使之构成一条互为呼应、互相印证的完整证据链。
假使对方仅仅是简单地否认这些证据,却未能提出足以反驳的实质性理由或者提供相应的证据,那么法院将会依据诸多细节进行综合性分析与评估。
当然,如果聊天记录的来源无可挑剔,内容极其清晰明了,并且完全符合证据的规定要求,那么即使面临对方的否定态度,法院依然有可能予以接纳采纳。
总而言之,为了更好地应对在法庭上对方可能出现的否定意见,有必要全方位提升聊天记录的证明力度。
二、不认可聊天记录真实性法律咋判定
若一方不认可聊天记录真实性,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通常从以下方面判定:
首先审查证据来源,即聊天记录如何取得。若通过合法手段,如双方正常交流形成,其真实性有一定保障;若通过非法窃听、偷拍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方式获取,则可能不被采信。
其次看内容完整性,完整的聊天记录能更准确反映全貌。若存在删减、篡改等影响原意表达的情况,其真实性存疑。
再者会结合其他证据佐证。比如聊天记录涉及的事项有合同、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,那么聊天记录真实性更易被认可。最终,法院会依据民事诉讼“高度盖然性”证明标准,综合判断聊天记录真实性,以确定其能否作为定案依据。
三、不认可视听资料证据该如何应对
若不认可视听资料证据,可从以下几方面应对:
首先审查视听资料的合法性,看其来源是否合法。若通过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、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获取,该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根据,可据此向法庭提出排除申请。
其次关注视听资料的真实性。可审查是否经过剪辑、修改等处理,是否存在拼接、伪造等情形。如有疑问,可申请鉴定,以确定其原始性和完整性。
最后考量关联性。判断该视听资料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紧密联系,是否能够证明案件关键事实。若关联性不足,可主张该证据不能证明对方观点,不能作为有效证据采信。在庭审中清晰阐述对该视听资料证据的质疑理由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